前言
餐廳正在徵聖誕節晚班,招募訊息寫「12月25日照常營業」,求職者便以為這天只是一般上班日。店家有沒有開門,與員工是否享有國定假日權益,是兩個問題。營業可以持續,出勤和薪資仍須依法安排。
2026年12月25日星期五為行憲紀念日,是應放假的國定假日。 許多人搜尋「聖誕節放假」,法律上的放假名目則是行憲紀念日。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應確認這一天的原排班、是否協議調移,以及有無實際出勤,不只看公司的活動海報。(資料核對:2026/10/26)
讀圖方式: 先看上條的原薪,再看下條右側增加的一日工資。本例限定原工作日、未調移國定假日的全時正常8小時制,不能直接拿來套部分工時或休息日。
🎄 同一天的節慶,先釐清放假名目
行憲紀念日已納入現行國定假日,不能再用過去未放假的舊文章判斷。行政機關日曆可用來核對日期,但私人企業的補假、輪班與調移,仍應看勞動法令及勞雇約定。公部門週五連週末形成三天假,不代表所有輪班者都固定休這三天。
| 看到的資訊 | 能確定什麼 | 還要問什麼 |
|---|---|---|
| 12/25行憲紀念日 | 國定假日的日期及名目 | 自己的排班與休假安排 |
| 公司照常營業 | 門市仍提供服務 | 員工是否同意出勤、加給如何算 |
| 政府機關三天連假 | 行政機關日曆安排 | 私人企業有無相同例休日 |
| 排班表標示調休 | 公司有調整休假計畫 | 調移是否經協議、對應哪一天 |
若12月25日原本是工作日,原則上應放假並照給工資。若本來遇到例假或休息日,則有補假處理,補假日期由勞雇協商;不要把政府機關逢週末的補假日期,自動當作每一家企業唯一合法方案。2026年的12月25日是星期五,但個人的休息日不一定是星期六日。
🧮 月薪出勤,額外加給不要重複算
依勞動部休假日工資問答,原工作日遇國定假日應休假且工資照給;經同意出勤,在正常工作時間八小時以內,除照給原薪外,另加發一日工資。這與一般平日延長工時,或投票日按工作時段加給的說明不同。
教學例子:小陳正常工時月薪36,000元,正常每日八小時,一日工資以1,200元示範。12月25日原應上班,沒有合法調移,經同意到店工作四小時;在本例國定假日條件下,原薪照給,另加1,200元,不能只因工作四小時就將額外加給切成600元。
月薪原本已含照給的當日工資,因此銀行額外收到的可能是一日工資,而不是再多兩日。說「雙薪」容易讓人以為本月薪水整體翻倍;較精確的問法是「當天原薪是否照給,另外加給多少」。若超過正常八小時,延長部分須再依規則計算,不是加一日就包含無上限工作。
真實日薪基礎應依正常工時工資組成核對,不能只看名為底薪的欄位。若有固定津貼、全勤或其他給付,先查實質性質與適用條件,避免漏算;案例金額只是方便理解,不代替個案薪資認定。
🕒 時薪與調移,別用同一個口號
工讀生同樣可能享有國定假日給假與工資權益,不因按時計薪就全部排除。要先確認原約定工作日與時數;經同意在國定假日出勤時,再核對原薪和出勤加給。部分工時不能機械地把每個人都補成八小時,應依約定工時及實際班別判斷。
例如原約定12月25日工作四小時的時薪人員,先用約定四小時確認給假薪資及出勤加給,而非拿全時月薪案例的1,200元直接套用。若當日工作比原約定更多,還須查是否涉及延長工時等條件。詢問時提供一週班表,能避免只見單日而誤認例休安排。
國定假日若已合法協議與另一工作日調移,原日期的性質與調移後的休假日都要一起看。不能只聽到「排班制都沒有國定假日」,也不能忽略雙方已約定的替代日期。請公司具體寫出哪一天換到哪一天,並確認不是事後為了省加給才把已工作日期改名。
「調移國定假日」「假日出勤後協議補休」「逢例休的補假」是不同概念。讀班表時分別標記,比把三者都叫調休更能釐清權益。尤其別把一般國定假日調移的做法套到投票日,因投票只能在當天行使。
📋 十二月底先把三份資料對齊
保存假日安排公告、個人原班表與薪資明細。排班公告最好能看到發布及修改日期,讓自己知道是否在出勤前已確認調移。打卡記錄應分開工作與休息,不能因在店內聚餐就把整段都當勞務,也不能把仍受指揮的準備工作直接刪掉。
向人資可寫:「我12/25原班八小時,預計實際工作四小時,請確認有無國定假日調移、對應休假日與額外工資金額。」若公司說加給已包含在本月獎金,請其列出工資項目及計算基礎;聖誕節獎金或餐券不會自動取代法定出勤工資。
安排家人行程則用另一份共用日曆,標上「已核准休假」與「尚待排班」的狀態,避免看到全國日曆紅字就先買不可退的票。可搭配聖誕連假共用日曆設定;國定假日出勤的另一個例子,見國慶薪資指南。
排班者可以在表上額外做三個標記:法定假日原日期、個人例休日期與協議調移日期。每個人確認自己的版本,不因同部門多數人同意就推定所有人都同意。若月底仍出現不同說法,先找原公告與協議紀錄,而不是事後把某一天普通排休改稱國定假日。
實際工作內容也會影響出勤紀錄。例如只請你來開門、點貨,之後讓你離開,仍是有工作事實;但自己到店探望同事、沒有被指派任務,則不能一概當成出勤。記錄何時受指揮、做了哪些事,以及正式結束時間,才能避免時間短就被忽略,或在場時間全被誤算。
收到薪資單後,若另外加給與預期不同,請承辦指出是哪個條件造成差異:原班表、調移、日薪基準或部分工時時數。一次釐清一個因素,比直接重算整月總薪有效。公司如主張已用補休處理,也要查有無合法協議及對應日期,不因系統出現補休兩字就放棄核對。
📅 想一次看2026–2027全年國定假日、逢週末的補假日與加給算法,見國定假日加班費總覽;換算整月實領可用薪資計算器 SalaryKit。
❓ 常見問題
聖誕節有慶祝就能放,沒慶祝就不放嗎?
這天的法定名目是行憲紀念日,與個人的宗教、是否過聖誕節無關。
只來開店兩小時能只加兩小時嗎?
全時一般國定假日出勤的八小時內加給規則,不能直接改成逐小時比例;但部分工時、合法調移或其他制度應另看約定與條件。
員工自願來上班就不用加給嗎?
同意出勤與應付工資是兩件事。薪資仍須依法處理,不能以自願二字一概免除。
💡 結論懶人包
12月25日要看行憲紀念日的國定假日規則。先查原排班和調移,再算原薪與出勤加給;月薪、時薪與個人休息日各自核對,別讓「聖誕照常營業」變成權益被省略的理由。
📚 參考資料
⚠️ 免責聲明 :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不構成個案法律、稅務或投資建議;實際權益及申報請依有效法令、契約與主管機關認定。完整說明請見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