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後,不少爸媽會考慮暫停工作一段時間在家照顧。育嬰留職停薪讓你保住工作、暫時不領薪水,同時還能向就業保險申請津貼,彌補部分收入缺口。
💡 一句話解釋
育嬰留職停薪(育嬰留停)是《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6 條的制度:受僱者任職滿 6 個月後,在每個子女滿 3 歲前可以申請,期間至子女滿 3 歲為止,但最長 2 年。 留停期間可以繼續參加原有社會保險,原本雇主負擔的保費免繳,自己負擔的部分可以遞延 3 年繳納。
🧮 用數字看懂:津貼能領多少
依勞保局說明,就業保險年資滿 1 年、子女未滿 3 歲、依規定辦理育嬰留停者,可請領: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留停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
- 政府加發薪資補助 20%,與津貼一併發放,不用另外申請
- 合計約 80%,每一子女父母各自最長可領 6 個月
試算:平均月投保薪資 45,800 元 → 45,800 × 80% = 每月約 36,640 元。
📅 2026 年的新變化
勞動部「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上路:每個子女滿 3 歲前,可以「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停,合計不超過 30 日;原則上應於 5 日前向雇主提出,遇到孩子生病、托育機構停課等突發狀況,可在前 1 日提出。津貼未滿 1 個月的部分,改以 30 日為 1 個月按比例計算。
⚠️ 常見誤解
- 「只有媽媽能請」:父母都可以申請,也能分段輪流。
- 「留停期間照算年資」:除非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育嬰留停期間原則上不計入工作年資。
- 「請完就回不去原本的公司」:留停期滿申請復職時,依第 17 條,除非有法定情形並經主管機關同意,雇主不得拒絕。
👥 跟誰有關、什麼時候會用到
準備迎接新生兒的家庭、托育安排出現空窗的父母都用得到。建議預產期前 1 到 2 個月先和主管、人資討論時程,並預留一筆緊急預備金,應付津貼入帳前的現金流。
🔗 延伸一句
育嬰留停不是職涯的暫停鍵,而是把幾個月的時間,換成一段不會再有的陪伴。
📚 參考資料
- 全國法規資料庫〈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 16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14&flno=16
- 全國法規資料庫〈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 17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14&flno=17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標準及期限〉:https://www.bli.gov.tw/0015727.html
- 勞動部〈「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相關問答Q&A〉: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84/28294/84873/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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