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及施行細則整理。平均保險費、費率每年可能重新公告,實際金額請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戶籍地區公所最新公告為準。

前言

打開健保快易通 App,看到自己的投保單位寫著「○○區公所」,身分欄是「第六類」——很多人第一次看到這行字,是在離職後第三個月收到繳款單的那天。

「第六類」聽起來像是某種特殊身分,其實它是健保六種被保險人裡門檻最低、也最後才輪到的一種:不是你想選就能選,而是其他五類、再加上依附家人這條路都走不通時,法律替你準備的那張安全網。

這篇不談大道理,只回答四件事:第六類分哪兩種、誰才符合、2026 年一個月要繳多少、去區公所要帶什麼。


🗂️ 先看全貌:第六類在健保六類裡的位置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0 條把被保險人分成六類,大致可以這樣理解:

類別 誰 投保單位
第一類 公教人員、受僱者、雇主、自營業主、自行執業的專技人員 服務單位
第二類 職業工會會員、外僱船員 工會、公會
第三類 農會、水利會、漁會會員 農漁會
第四類 服兵役、替代役、矯正機關收容人等 國防部、內政部、法務部指定單位
第五類 社會救助法的低收入戶成員 戶籍地區公所
第六類 榮民與榮眷家戶代表;以及以上都不是的家戶戶長或代表 戶籍地區公所

注意第六類第二目的法條文字:「第一款至第五款及本款前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以外之家戶戶長或代表」。重點在「及其眷屬以外」四個字——只要你能當別人的眷屬,就不算第二目的適用對象。這也是為什麼沒工作的爸媽,得先掛在有工作的子女名下,而不是直接去區公所(順位細節可看〈退休後健保怎麼保?父母掛誰名下〉)。


🎖️ 第一目 vs. 第二目:身分不同,保費差一半

第六類內部又分兩種,差別主要在「誰幫你付錢」。

比較 第一目 第二目
對象 榮民、榮民遺眷的家戶代表 其他無職業、無法依附的家戶戶長或代表(俗稱「地區人口」)
身分證明 榮民證(或義士證)、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 不需特殊證件
本人保費 由退輔會補助 自付 60%、中央政府補助 40%
眷屬保費 自付 30%、退輔會補助 70% 自付 60%、中央政府補助 40%
2026 每人自付 本人 0 元;眷屬每人 413 元 每人 826 元

負擔比例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7 條第 6、7 款;金額依區公所公告的第六類保費(見下一段)。

第一目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細節:施行細則第 16 條規定,退輔會一旦停止榮民權益或註銷證件,從那天起就不能再用第一目投保,要改走其他身分。家裡長輩的榮民證如果有異動,記得一併確認健保身分。


✅ 我能不能在區公所保?四題判斷法

用下面四題依序自問,第一個答「是」的地方就是你該走的管道:

  1. 我自己有沒有工作? 有固定雇主、自己當老闆或自行執業 → 第一類;沒有雇主但加入職業工會 → 第二類;農漁會會員 → 第三類
  2. 我是不是低收入戶? 是 → 第五類,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3. 家裡有沒有在職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可以依附? 有,而且我符合「無職業」等眷屬條件 → 依附當眷屬
  4. 以上皆非 → 戶籍地區公所,第六類

幾個特殊情況值得知道:

  • 退休但想留在原公司保:施行細則第 22 條允許退休人員、自願繼續參加勞保者,經原單位同意後以原單位當投保單位,但保費仍照第六類計算
  • 跟家人同住、想掛家人公司: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5 條第 2 項,第二目的人若取得同住家人(其他類被保險人)所屬單位同意,可以把那個單位當投保單位,保費一樣分開按第六類算
  • 在職訓機構受訓:第六類身分的人在政府登記有案的職訓機構受訓,應以訓練機構為投保單位(第 15 條第 4 項)

換句話說,「在哪裡辦」可以有彈性,但「身分和保費」仍然是第六類。


💰 2026 年要繳多少?826 元是怎麼來的

第六類不看收入、不分級距,採「平均保險費 × 自付比例」的定額制(《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3 條)。目前使用的數字是:

  • 平均保險費:1,377 元(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
  • 第二目自付比例:60%
  • 每人每月:1,377 × 60% ≒ 826 元

臺南市麻豆區公所於 115 年 6 月更新的保費說明,仍列地區人口每人 826 元、無職業榮眷每人 413 元(110 年 1 月 1 日起),可作為 2026 年現行金額的佐證;若健保署日後公告新的平均保險費,請以最新公告為準。

帶眷屬的算法

眷屬保費由被保險人繳納,超過三口以三口計(第 23 條第 2 項)。所以第二目一戶最多只收 4 人份:

全戶人數 計算 每月自付
本人 826 × 1 826 元
本人+1 眷屬 826 × 2 1,652 元
本人+2 眷屬 826 × 3 2,478 元
本人+3 眷屬以上 826 × 4(封頂) 3,304 元

跟依附家人比,誰比較划算?

以 2026 年第一類受僱者負擔金額表來看,投保金額落在 29,500~36,300 元的上班族,每多一口眷屬大約 458~563 元(投保金額 × 5.17% × 30%),明顯低於第六類的 826 元。能依附就先依附,通常比較省,這也跟法定順位的方向一致。

反過來說,第六類有兩個常被低估的優點:金額固定好預算,而且不會因為家人換工作、調薪而跟著變動。

兩個會影響實際支出的變數

  • 補充保費照收:第六類也在第 31 條的適用範圍內,一次領到的股利、利息、租金超過門檻,一樣會被扣補充保費(概念見每日一詞〈補充保費〉)
  • 失業期間可能全額補助:非自願離職、正在領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的人,依《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以第六類或眷屬身分投保期間的自付保費可獲補助,最長 6 個月(離職退保時滿 45 歲或領有身障證明者最長 9 個月);詳情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說明為準

📝 去區公所前的文件清單

以臺北市文山區公所公布的說明為例,辦理第六類加保或轉入,基本上準備這些:

  • 身分證(尚未領身分證者用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 原投保單位開的健保轉出單(離職後向前公司索取,拿不到時可詢問區公所能否以其他離職證明替代)
  • 印章或親自簽名
  • 要一起帶眷屬時:眷屬的身分證明
  • 特殊身分依情況補件:榮民證或榮眷家戶代表證、居留證、在學證明、畢業證書(畢業一年內)、退伍令(退伍一年內)、身心障礙證明

小提醒:

  • 不一定要跑櫃台:多數區公所也接受透過健保快易通 App 線上申辦,實際可辦項目依各公所公告
  • 當月加保收全月、退保當月免收:《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0 條第 2 項。月底前幾天才去辦,那個月仍要繳整月
  • 拖著不辦沒有好處:第 91 條規定,不依法加保可處 3,000~15,000 元罰鍰,還要追溯補繳,且繳清前暫不給付
  • 轉出、轉入的銜接細節:離職後何時辦、要不要同一天,可搭配〈健保轉出、轉入怎麼辦〉與〈離職後健保怎麼辦〉一起看

🧨 常見誤區

誤區一:第六類是「低收入戶專用」

  • 問題:以為去區公所保就代表被認定為經濟弱勢
  • 真相:低收入戶是第五類,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第六類是身分上的最後順位,跟收入無關
  • 建議:別因為名稱卻步,但也別把第六類當成省錢方案

誤區二:「我有錢,所以可以選第六類付定額比較省」

  • 問題:高收入的自營者想放棄第一類,改用第六類固定 826 元
  • 真相:第 11 條規定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六類,有工作身分就得依工作身分投保
  • 建議:身分由事實決定,不是由保費高低決定;想省保費,應從合法的投保金額申報著手

誤區三:全家都在區公所保,四個人就四份

  • 問題:夫妻各自以戶長、代表身分分開投保,以為這樣比較清楚
  • 真相:同戶的配偶、子女可隨同一位被保險人以眷屬身分投保,超過三口以三口計
  • 建議:五口之家以一人為被保險人、其他人隨同,最多只繳 4 人份

💡 結論懶人包

  • 第六類是健保的最後一道網:沒有工作身分、不是低收入戶、也無法依附家人,才到戶籍地區公所投保
  • 第一目是榮民與榮眷家戶代表,本人保費由退輔會補助,眷屬每人自付 413 元
  • 第二目是一般地區人口,2026 年每人每月 826 元(1,377 × 60%),帶眷屬超過三口以三口計,一戶最多 3,304 元
  • 可依附家人時,眷屬保費通常比第六類便宜,先確認有沒有人可以掛
  • 退休人員、與家人同住者,在同意下可借用原單位或家人單位辦理,但保費仍照第六類
  • 臨櫃帶身分證、健保轉出單、印章;領失業給付期間記得確認能否申請保費補助

📚 參考資料


⚠️ 免責聲明:本文僅為資訊整理與觀念分享,不構成法律、稅務或財務建議。健保平均保險費、費率、補助規定與各區公所作業方式可能調整,實際投保身分與金額請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戶籍地區公所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最新公告與個案核定為準。完整說明請見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