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新買的社區對面開始整地,你擔心未來幾年交通壅塞,搜尋後卻只找到「建照增加」與「交屋潮」兩種標題。到底還有多久會蓋好、會增加多少住戶、是不是都要拿出來賣?單看一個統計欄位,很難回答。

住宅供給像一條有多個階段的流程。本文更新至2026年10月22日,將官方2020至2025年建照、開工與使照的真實戶數放在同一張趨勢圖及數值表。使用最新已核實的完整年度,方便辨認前端活動與完工量的時間差;各階段不能相加,也不能當作所有住宅都尚未出售。

📊 住宅供給三階段的實際戶數

以下為官方統計或官方開放資料彙整。每張圖附數值表、統計範圍與來源,可下載資料自行核對。

全國住宅建照、開工與使照戶數

資料期間:2020–2025年完整年度
單位:戶 · 查核: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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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可左右滑動;精確數值請看下方資料表。

全國住宅建照、開工與使照戶數2020–2025年完整年度;單位:戶。完整數值與缺值請見本圖後方資料表。05.1萬10.1萬15.2萬20.2萬2020年2021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0年/建造執照:160,039 戶2021年/建造執照:170,465 戶2022年/建造執照:180,674 戶2023年/建造執照:146,118 戶2024年/建造執照:156,791 戶2025年/建造執照:138,792 戶2020年/申報開工:134,315 戶2021年/申報開工:130,822 戶2022年/申報開工:146,436 戶2023年/申報開工:130,844 戶2024年/申報開工:128,232 戶2025年/申報開工:125,497 戶2020年/使用執照:98,260 戶2021年/使用執照:104,872 戶2022年/使用執照:112,088 戶2023年/使用執照:118,287 戶2024年/使用執照:138,169 戶2025年/使用執照:142,616 戶
建造執照申報開工使用執照

統計範圍與限制:住宅類H-2,含農舍;戶數依執照所載戶數統計。不同階段可能追蹤同一批建物,但年份與工期不同,不能相加為總供給,也不能據此直接計算完工率。採本次核實的最新完整年度,不將零碎月度資料混入。

查看完整數值表(6列)
全國住宅建照、開工與使照戶數|戶
項目建造執照申報開工使用執照
2020年160,039134,31598,260
2021年170,465130,822104,872
2022年180,674146,436112,088
2023年146,118130,844118,287
2024年156,791128,232138,169
2025年138,792125,497142,616

這張圖告訴我們什麼?

  • 2025年建照138,792戶、開工125,497戶,較2024年分別減17,999戶與2,735戶;前端供給活動收縮。
  • 同年使照142,616戶,較2024年增加4,447戶、官方年增3.2%,與建照下滑同時出現,顯示階段時間差不能忽略。
  • 2020至2025年使照由98,260增至142,616戶,但這不等於新增44,356戶待售;已預售、自用及其他持有狀態仍須另查。

資料來源:內政部115年第20週統計通報表1


🏗️ 建照、開工與使照,分別在說哪一步?

建造執照是建築工程核准興建相關的行政資料;申報開工反映工程進入開工階段;使用執照則與建築完成後的使用程序有關。內政部住宅供給通報會分別統計這幾個階段,目的就是讓讀者看見不同進度。(依內政部115年第20週統計通報)

同一案可能在甲年取得建照,乙年開工,數年後取得使照。三個年度留下的數字可能都是同一批住宅,不能將它們加總成總供給。觀察期間拉長時,也不能認為建照減少會立刻使使照減少,因為正在施工的舊案仍會持續完工。

指標 代表的階段 閱讀時要保留的限制
建造執照 核准興建 後續進度與實際工期仍需追蹤
申報開工 工程啟動 不是已完成可入住的住宅
使用執照 完工後使用程序 不代表全部尚未出售
待售新成屋 符合統計條件的待售住宅 不是全部住宅存量

查個別基地時,先確認建照號碼、用途、戶數與位置,再核對是否有變更。路過看到工地圍籬,只能證明現場有工程相關活動;若要知道是否為住宅、何時可使用,應查主管建管機關的正式文件,而不是從外觀看進度。


📊 用2025年供給統計,理解不同階段的方向差

前方趨勢圖使用內政部115年第20週通報表1精確戶數,並以2020至2025年六個完整年度對照。2025年的建照與開工均減少,使照卻增加;這不是三份資料互相衝突,而是不同階段的工程進度。統計為住宅類H-2,依官方說明包含農舍,不能改稱只有都市住宅大樓,也不代表2026年全年結果。

三個方向不一致,不是資料互相矛盾。當年取得使照的住宅,可能在較早年度已核准、開工;當年的建照減少,影響的是流程較前端。這也解釋為什麼「新案規劃變少」與「近期交屋變多」可能同時出現。

若只挑使照增加,就說未來所有地方一定供過於求,會超出資料能支持的範圍。全國總數分布在不同縣市、鄉鎮與產品,且其中一些早已預售。相反地,只看到建照下降,也不能直接說目前沒有房屋可買,因為中古與已完工物件仍存在。

追蹤時可以把三項指標分成三條線,但不要讓線的顏色或位置暗示它們是同批案件。若沒有逐案對應資料,就只能比較整體階段量,不能據此算出確切的平均施工年數或完工率。


📐 件數、戶數、樓地板面積,不能交替使用

一張建照可能涵蓋一棟或多棟建築,也可能包含許多戶。件數少,不一定代表供給戶數少;大型集合住宅與零星自建住宅的結構不同。同樣地,樓地板面積是另一個量度,不能直接拿來當一般家庭可買的戶數。

假設某區去年核發10件建照,每件平均20戶,共200戶;今年只有5件,但每件100戶,共500戶。件數減半,核准戶數卻增加150%。這是自行設定的算術案例,並非任何縣市現況,用來示範為何新聞只寫「建照減少」還不夠完整。

還要確認用途範圍。有的表稱住宅類H-2,有的表使用住宅含農舍,另有全部建築物統計。不同範圍的戶數與面積不可直接接成一條歷年趨勢。下載時把完整表名與附註一起存下,才不會下個月忘記資料到底包含哪些建物。

如果目的是評估自己要買的兩房電梯住宅,核准戶數之外,還需要產品分布。大量新增戶數可能主要是不同坪數或用途,對你的可替代選項不一定有同等影響。先確認可替代產品,再談供給壓力,比把所有建築物都當競爭物件更合理。


🧭 追蹤交屋潮,用生活圈與時間表整理

可以建立一張「基地、建照、開工、使照、銷售狀態、查核日」清單。無法確認的格子保留未知,不用預計交屋廣告填成已取得使照。建商預告與行政文件若有差異,分別註明來源與日期,不自行合併成確定進度。

接著把範圍縮到實際關心的生活圈。想評估上下班交通,就看相鄰道路與可能新增住戶;想評估租屋選項,則還要找是否有住宅會投入出租;想買中古屋,需要比較新成屋總價、屋況與付款條件。使照戶數本身不能回答所有這些問題。

與需求端對照時,戶籍人口、家戶、就業或實際居住資料各有用途。人口增加不等於同數量的購屋需求,戶數增加也不保證全部需要新住宅,可延伸閱讀人口戶數與房市。若想釐清哪些房子仍在待售,則看低度使用住宅與空屋率。

🧨 常見誤區

問題:附近未來有1,000戶完工,就一定有1,000戶急著賣?

真相: 完工戶數、已售戶數、出租戶數與待售戶數,是不同資料。

建議: 先查具體待售與出租選項,再觀察價格、議價及空置情形。供給資訊可協助安排看屋順序,但不能替代個別物件查核,更不能保證哪個時點一定能買到最低價。


📝 住戶與購屋者,可以用不同角度追蹤同一批工程

已住在附近的人,可能最在意施工動線、噪音與公共服務;準備買房的人,則更關心何時出現可比較物件。因此同一張供給表,應加上符合目的的備註。工程公告、主管機關資料與實際銷售資訊要標明來源,不能把其中一項當成其他項目的替代。

假設預計三年後換屋,可以每季更新目標生活圈的工程階段與待售物件,而不是一次把所有核准戶數當作三年後可買清單。若建案延期、變更或已售完,記錄需要跟著更新;無法確認工期的基地,就保留未知,不替它排出確定完工月份。

對租屋者而言,新增住宅也不必然馬上增加出租房源。有些屋主自住,有些尚在裝修,另一些才可能釋出。真正安排搬家前,還是要查實際租約條件與可入住日期。供給統計適合協助提早注意區域變化,最後的選擇仍應以可核實的個別房屋為基礎。


下載縣市報表時,最好同時留存表頭、單位與註解截圖。有人只把數字抄進試算表,幾個月後便忘了是全部建物、住宅類,還是含農舍口徑。若前後兩期欄位改名或單位變動,先查方法說明再接續,必要時分成兩段呈現。寧可留下可解釋的斷點,也不要產生外觀看來連續、實際無法比較的趨勢線。這樣整理的資料才能供家人或下一次換屋時重新檢查。


同一基地若分期開發,應逐期確認建照與進度,避免將整體規劃戶數一次算入當期。

💡 結論懶人包

建照看核准、開工看工程啟動、使照看完成後程序,三者有時間差,也可能重複涵蓋同一批住宅。閱讀供給資料,必須保留用途、單位與期間。把全國趨勢縮到生活圈,再查可替代產品與實際待售狀態,才能把「交屋潮」轉成具體可用的選屋資訊。

建照增加就代表明年會有大量住宅交屋嗎?

不能直接推定。建照是核准興建階段,後續開工、施工與完工時間因案而異,應搭配開工及使照資料追蹤。

建照、開工與使照戶數可以相加嗎?

通常不能當成三批不同的新住宅相加。同一建案可能在不同期間先後進入這些階段,直接相加會重複計算。

使用執照戶數等於市場上還沒賣的房子嗎?

不等於。取得使照的住宅可能早已預售,也可能是自建或其他安排;待售狀態需另查待售新成屋與個案資訊。

📚 參考資料

⚠️ 免責聲明:本文為統計與住宅供給觀念整理,不構成個別交易或法律建議;建築用途、進度與權利狀態依主管機關文件確認。完整說明請見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