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尾牙抽獎要扣稅嗎？現金、實物獎品與領獎文件

尾牙抽到現金、手機或家電，先確認機會中獎所得、居住者身分與獎品價值。用一萬元和三萬元案例，拆解10%扣繳、免扣繳仍可能要申報及實物領獎現金需求，附主辦者與得獎者各自檢查表。

來源：[好日子指南｜funs.day：尾牙抽獎要扣稅嗎？現金、實物獎品與領獎文件](https://funs.day/posts/year-end-prize-tax/)

發布日期：2026-10-26T09:57:15.000Z
更新日期：2026-10-29T18:01:15.000Z（updatedDate）
語言：zh-Hant-TW

引用本文整理時，請附上上述 funs.day 文章連結；原始參考資料保留於內文。

---

## 前言

台上宣布抽到一台家電，你正準備把獎品搬走，會計卻請你先處理扣繳稅款。抽獎明明沒收到現金，怎麼還得拿錢出來？原因在於中獎可能產生所得，實物不會因為不是轉帳就自動免稅。

**尾牙抽獎應先判斷所得類別、稅務居住者身分與獎品價值，再處理扣繳和年度申報。** 扣繳是先收取的一筆稅，不一定等於最後稅負；免扣繳也不等於免申報或免稅。以下以一般公司尾牙機會中獎為主，查核日2026/10/26，與政府獎券、統一發票等另有制度的獎金分開看。


<figure class="article-infographic">
<a href="https://funs.day/images/nov-dec-one-glance-20261030/year-end-prize-tax.png"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img src="https://funs.day/images/nov-dec-one-glance-20261030/year-end-prize-tax.webp" alt="左右對照同樣三萬元的現金與實物獎，現金由箭頭拆成實領27000及扣繳3000，實物領到完整獎品但須另準備3000元現金。" width="1200" height="1600" loading="lazy" decoding="async" /></a>
<figcaption>點圖可放大。左邊的扣繳可從現金獎拆出，右邊的實物不能切出一成繳稅；兩者都先確認所得價值。</figcaption>
</figure>

**讀圖方式：** 沿箭頭看錢的去向：現金獎的3,000元可從獎金扣取，實物獎則可能要得獎者另拿現金。兩側都限定本例身分與公司未代負稅款，不代表最終所得稅負就是10%。



---

## 🎁 先看獎勵原因，別只看同一場晚宴

尾牙可能同時發年終、績效表揚獎金、人人都有的福利品與抽籤中獎獎品。它們出現在同一晚，不表示全部都是機會中獎所得。分類須看給付原因及適用規定，不能為了套比較低的扣繳率，把原本工作的薪資改名抽獎。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的官方問答，將尾牙摸彩的獎金、禮品與扣繳申報問題列出。一般公司機會中獎，境內居住者按給付全額10%扣繳；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可免扣繳，仍要辨認是否須列單申報。非境內居住者則有20%扣繳及不同申報時程，不能直接套用境內居住者門檻。

| 先確認的事實 | 為什麼重要 | 應備資料 |
|---|---|---|
| 獎項由抽籤產生或因工作表現 | 所得類別可能不同 | 活動辦法、獎項原因 |
| 現金或實物 | 實物也須確認所得價值 | 金額、品名、價值依據 |
| 稅務居住者身分 | 扣繳規則不同 | 依實際居留與法令核對 |
| 公司是否代負稅款 | 影響應計所得及收付 | 得獎及稅款負擔約定 |

國籍不是稅務居住者的唯一判斷方式，不應直接把本國人與外籍同事分成兩個稅率。身分有疑問，請公司依相關資料或國稅局說明處理，不在晚宴現場憑護照顏色決定。

---

## 🧮 一萬元、三萬元的現金案例

假設得獎者為境內居住者，取得一般公司尾牙現金獎10,000元。按10%計算的應扣繳稅額為1,000元，未超過2,000元，依一般免扣繳規定可免先扣；但這不代表這10,000元永久不必列入所得。申報時仍須核對相關所得資料。

另一個現金獎為30,000元，按10%扣繳為3,000元，若由獎金中扣取，得獎者先收到27,000元。年度所得仍應看30,000元，而非只填實領27,000元；已扣的3,000元另作預繳稅款核對。這些是假設案例，用來分清應領、實領與扣繳。

本文不以換算後的整數獎金門檻處理所有邊界金額，因扣繳稅額的尾數及給付方式仍須依法處理。若獎項落在免扣繳邊界附近，請會計按實際金額與規定計算，不靠「兩萬元以上就都一樣」的口號。

官方問答也說明，中獎價值不超過1,000元有免扣繳及免申報的規定；較高金額即使未達扣繳條件，仍可能須列單申報。不要把小額免辦程序的例外擴張成所有獎項免稅，更不要把同一獎項刻意拆成多筆來假裝不同次給付。

---

## 📦 實物獎品，先問要準備多少現金

抽到家電、手機或禮券，應問公司以何種價值申報，有無合法且可核對的定價依據；自己在購物網站看到的折扣價，不一定就是適用的所得金額。得獎者收到獎品前，可要求知道品名、規格及稅款，不要只看舞台上的牌價。

假設某實物獎品經確認所得價值30,000元、得獎者為境內居住者，按10%試算扣繳3,000元。若公司沒有代負稅款，得獎者可能須另交現金，才能完成領獎程序；因為獎品本身不能直接切一成繳到國庫。若公司承諾代負，則應由會計處理相應所得及計算，不能只是口頭說「公司吸收就完全不算」。

不想領獎時，應在簽收或實際領取前詢問放棄、遞補與文件程序。不要先簽已領取，事後才說沒收到；也不要請同事代簽成別人的所得。獎品能否轉讓、保固憑證如何交付，都可以事先查活動辦法，但這些商業安排不會自動改變原中獎所得的認定。

對主辦者而言，公布獎項時一併寫明稅款負擔、領獎期限與需備文件，能避免得獎者在台上尷尬。若獎品由廠商贊助，公司與贊助方之間也有帳務問題，不能因此讓員工不知道究竟由誰申報。

---

## 📑 領獎後，明年報稅還要對一次

得獎者保留領獎通知、簽收資料、品名與價值、已扣稅款及扣繳憑單或所得資料。年度報稅時核對給付年度、所得類別、金額及已扣稅額；若年底活動延到隔年實際發獎，應請公司確認所得歸屬年度，不只照尾牙名稱寫的年份推論。

主辦者則先確認扣繳義務人、受領者資料、獎項價值及給付日，再按所得類型與居住者身分處理繳納、列單及憑單。日期規定可能涉及例假、連假及年度公告，應由會計核對，不依去年行事曆複製截止日。本文重點在員工如何看懂，不取代公司完整申報作業。

如發現申報金額與實際領獎不符，先用資料請公司核對更正。若只是所得資料尚未出現，也不宜直接當作免稅；報稅仍應誠實整理所得。可參考[報稅季準備](https://funs.day/posts/tax-season-tips/)。年終薪資獎金與抽獎的差別，則可搭配[三節獎金扣繳與補充保費](https://funs.day/posts/festival-bonus-tax/)。

做預算時，得獎者可將獎品使用需求與稅款分開評估。若本來不需要大型家電，除了可能的扣繳現金，還有運送、安裝與空間成本，這些也應問清楚。獎品不是自己買的，不代表收下後完全沒有支出；但私人使用成本也不能未經規定就拿去抵減申報所得。

領獎資料應透過公司指定的安全管道提供，避免把整張身分證或銀行帳號丟進全員群組。會計需要哪些欄位、是否能以既有員工資料核對，可先詢問。公司保存資料則應限於正當申報目的，不因抽獎就公開得獎者完整證件或稅務身分細節。

如獎品價值與活動看板不同，先請公司提出申報基礎，再決定是否領取或提出異議。不要在尚未確認前自行把價格改成網拍二手價；也別因公司送贈就以零元填報。取得清楚的品項、規格與價值說明，能讓明年核對所得資料時少一次追問。

## ❓ 常見問題

### 沒扣稅就完全不用管嗎？

不是。免扣繳是當下不先扣的程序，仍可能有列單申報及年度所得稅問題。

### 抽到禮券一定跟現金同樣免稅嗎？

不因形式是禮券就免稅，先看給付性質、價值及適用扣繳規定。

### 公司可以用年終薪資5%直接扣抽獎嗎？

先辨認所得類別。工作獎金與機會中獎的規則不同，不該只因同一個人領到就混算。

## 💡 結論懶人包

領獎先問類別、價值、身分及誰負擔稅款，拿到實物也可能需要現金完成扣繳。把所得總額與實領拆開保存，明年報稅再核對一次，才能知道一筆獎到底增加多少可用資源。

## 📚 參考資料

-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尾牙春酒費用與摸彩扣繳〉](https://startup.sme.gov.tw/home/modules/faq/detial.php?sId=292)
- [全國法規資料庫〈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28)

> ⚠️ **免責聲明** ：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不構成個案法律、稅務或投資建議；實際權益及申報請依有效法令、契約與主管機關認定。完整說明請見[免責聲明](https://funs.day/disclaim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