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8投票日上班有雙薪嗎？月薪時薪與輪班工資

2026年11月28日投票日要上班，不能只看星期六就判斷薪水。用投票資格、原排班與實際出勤時數，說明月薪與工讀生的給假及加給，附薪資核對案例與班表保存清單。

來源：[好日子指南｜funs.day：11/28投票日上班有雙薪嗎？月薪時薪與輪班工資](https://funs.day/posts/election-day-work-pay/)

發布日期：2026-10-26T09:57:12.000Z
更新日期：2026-10-29T18:01:15.000Z（updatedDate）
語言：zh-Hant-TW

引用本文整理時，請附上上述 funs.day 文章連結；原始參考資料保留於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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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十一月班表一貼出，門市同事最先問的是：「投票那天我上早班，回家投完票還要回來嗎？薪水是不是整天雙倍？」這其實包含兩個問題：能否順利行使投票權，以及當天實際做了多少工作。2026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為11月28日，星期六；對輪班人員來說，星期六未必原本就休息。

**先看自己是否有該次選舉投票權，再看11月28日的原排班。** 符合資格且原為工作日，應放假並照給工資；經同意且不妨礙投票而出勤，另加給工作時段的工資。這篇針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公務人員或其他身分應查各自制度。（資料查核：2026/10/26）


<figure class="article-infographic">
<a href="https://funs.day/images/nov-dec-one-glance-20261030/election-day-work-pay.png"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img src="https://funs.day/images/nov-dec-one-glance-20261030/election-day-work-pay.webp" alt="決策圖依投票權及原工作日分流，再依同意與不妨礙投票判斷出勤；下方原薪1200元與另加600元以2比1比例呈現。" width="1200" height="1600" loading="lazy" decoding="async" /></a>
<figcaption>點圖可放大。沿箭頭確認資格和班別，才走到加給。工資條為月薪36,000元、正常8小時且工作4小時的假設。</figcaption>
</figure>

**讀圖方式：** 先沿上方分支判斷自己是否屬投票日給假的對象，再看是否同意且不妨礙投票而出勤。底部深綠是原薪、琥珀是另外加給，兩者不能重複計入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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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個問題決定給假方式

不要先問公司「有沒有投票假」，應先整理可供判斷的事實。第一是選舉種類與資格，不同選舉的年齡、設籍等條件不盡相同，不能因為同事可以投，就推定每個人都一樣。第二是當天原定工作日、休息日或例假。第三是雇主是否需要你出勤，並已安排足以投票的往返時間。

| 自己的情況 | 先確認什麼 | 處理方向 |
|---|---|---|
| 有投票權、原為工作日 | 原班表與投票地點 | 放假且工資照給 |
| 有投票權、同意出勤 | 工作時段會不會妨礙投票 | 另加實際工作時段工資 |
| 原本就不必出勤 | 該日是何種休假 | 不因投票另外多一天假薪 |
| 沒有該次投票權 | 原排班及其他休假理由 | 不直接套投票日給假 |

依勞動部投票日問答，這種假不能移到別天，原因是投票權只能在當天行使。把「今天照常上班，下星期給你休」當作唯一方案，沒有解決投票當天的問題。若投票日在外縣市，應提早溝通交通時間，不能只保留走到附近投票所的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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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薪與時薪，分清原薪和加給

以下是教學案例，並非特定公司的薪資認定。假設正常工時月薪36,000元、每日8小時，換算日薪1,200元、每小時150元。符合投票日給假資格且原排工作日，當天不出勤時，月薪不因此少一天；若協議工作4小時且能完成投票，則另外加給600元。原本月薪已包含當天照給的工資，不能再把1,200元重複當成額外獎金加一次。

時薪人員也要先確認原來應出勤的時數。例如約定時薪210元、原班6小時，符合給假條件時應依約定班別核對照給薪資；若同意工作其中4小時，另加給這4小時的840元。不要因為是工讀生，就把投票日視為「沒打卡都沒錢」。

這裡最容易混淆的是一般國定假日與投票日。勞動部針對投票日有按實際工作時段加給的說明，不能直接照抄其他節日「未滿8小時也加一日」的結論。若原本是休息日卻被叫回來，則須依休息日出勤規則另算；遇到例假、延長工時或特殊工時制度，更不能用一個雙倍公式包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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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輪班要把時鐘、路程與休息拆開

先在紙上畫出投票日零時到24時，再標工作、休息及預定交通區間。跨日班別尤其要確認落在投票日的時數，不宜只看班別名稱叫「27日晚班」就忽略翌日的部分。勞動部說明投票日放假為連續24小時；具體跨日排班和原有休息安排如有爭議，帶完整兩日班表詢問地方勞工局，比只問一句「大夜有雙倍嗎」更容易取得可用答覆。

假設小晴投票地在另一縣市，早班六點開始、中午結束，公司認為下午還有投票時間。她應把車程、可能班次與回程需求列出，確認安排是否實際可行。這不是要求她公開支持對象；提供必要投票資格及排班資料即可，投票內容不應成為請假的交換條件。

若主管臨時改班，保留原班表與更動訊息。對方說「大家都同意」時，也應確認是否包括自己，不能把群組公告當作個別同意。排班完成後用文字回覆已確認的時段與加給方式，讓現場主管和薪資承辦掌握同一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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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薪資入帳前，做一張核對單

留下四種資料：選舉及自身資格的查詢結果、前後版本班表、實際打卡與休息時間、薪資單的加給明細。出勤紀錄不只是證明到場，也要能看出外出投票及工作區間；若公司的系統只有進出一筆，可另用工作紀錄補充，不自行修改正式紀錄。

向人資詢問時可以寫：「我11/28原班為九點至十八點，具此次投票權，協議實際工作六小時。請協助確認原薪與另外加給六小時的明細，以及投票往返時段如何記錄。」這比單問「怎麼沒有兩倍」更能對焦錯誤。超過正常工時的部分請另列，不與六小時混在同一欄。

若數字對不起來，先要求計算基礎與適用班別，避免只憑匯款金額推論違法。協商無法釐清時，可持資料向工作地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諮詢或申請調解。要準備投票物品，可接著讀[投票證件與投票所檢查表](https://funs.day/posts/election-voting-checklist/)；其他節日出勤則見[國慶加班薪資判斷](https://funs.day/posts/national-day-overtime-pay/)。

核對表還應記預定發薪日。有的公司將例行月薪與出勤加給分批入帳，先確認加給屬哪個薪資週期，再看是否漏發。這不代表雇主能任意無限延後，而是讓你在查帳時找對那一張明細，不要只看本月第一筆匯款。

試想同一門市兩人時薪相同，一人有該次投票權、原排工作日；另一人當天本來休息，臨時被叫回。即使兩人各做四小時，也不能因為同樣打卡就要求系統使用同一個加給代碼。承辦需要的是每人的原班別與資格，而不是全店平均工時。若系統只能填一種代碼，應另留人工核對紀錄，避免軟體限制取代法定條件。

外出投票時也要確認工作交接，像門市鑰匙、收銀或緊急聯絡由誰承接。這是讓給假可落實的營運安排，不是要求員工證明投了哪個候選人。回來後只記返工時間與實際出勤，不拍選票作證明。若個人資料需提供人資，透過公司正式管道即可，群組不必公開全體員工的戶籍與證件。

> 📅 想一次看2026–2027全年國定假日、逢週末的補假日與加給算法，見[國定假日加班費總覽](https://funs.day/posts/national-holidays-overtime-pay-annual/)；換算整月實領可用[薪資計算器 SalaryKit](https://salarykit.app/)。

## ❓ 常見問題

### 公司可以要求用特休去投票嗎？

符合投票日法定給假條件時，不應把原本應有的給假直接扣成特休；先拿原班表核對，而不是只看請假系統選單。

### 回戶籍地投票的交通費一定由公司付嗎？

本文的給假工資規則不等於另外承諾車票補助。是否有交通補貼須查契約與公司辦法，不能自行從工資加給推導。

### 原本星期六休假能補星期一嗎？

原毋須出勤者不因投票另給假薪，投票日也不能任意移到另一工作日；若另有休息日出勤，則處理的是不同的出勤問題。

## 💡 結論懶人包

投票日薪資的順序是資格、原排班、同意出勤與實際工作時段。先保留投票時間，再核對原薪和額外加給；不要把投票日、一般國定假日與休息日當成同一筆帳。

## 📚 參考資料

- [勞動部〈勞工參加選舉投票應如何給假〉](https://www.mol.gov.tw/1607/28690/2282/2284/2292/7219/)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 [臺南市後壁區公所〈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必帶三寶〉](https://web.tainan.gov.tw/houbi/News_Content.aspx?n=31979&s=8811011&sms=2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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