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休天數怎麼算？年資對照表與曆年制換算一次看懂

特休天數依勞基法第38條按年資計算，滿半年3天、滿1年7天，最高30天。本文附年資對照表、曆年制按比例換算範例、離職結算核對方式，並說明特休誰排定、可不可以臨時請。

來源：[好日子指南｜funs.day：特休天數怎麼算？年資對照表與曆年制換算一次看懂](https://funs.day/posts/annual-leave-days-calculation/)

發布日期：2026-10-29T12:00:00.000Z
更新日期：2026-10-29T12:00:00.000Z（pubDate）
語言：zh-Hant-TW

引用本文整理時，請附上上述 funs.day 文章連結；原始參考資料保留於內文。

---

## 前言

小芸和大學同學阿哲同一天、7月1日報到，只是進了不同公司。隔年春天兩人約吃飯，小芸說系統顯示她今年有6.5天特休，阿哲卻說他目前只有3天，過了7月才會再多7天。兩人越比越疑惑：同樣年資，怎麼數字差這麼多，是不是有人被少算？

答案通常是：**兩人都沒有被少算，只是公司用的「給假年度」不同**。小芸的公司採曆年制，把每個週年應有的天數按月份拆進各個曆年；阿哲的公司採週年制，以到職日為切點整筆給。特休天數由年資決定，發放節奏則由公司與員工約定的年度決定，兩件事分開看，就不容易被系統上的數字嚇到。

本文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施行細則第24條與勞動部說明整理，資料查核日為2026年10月29日，適用於適用勞基法的勞工。

<figure class="article-infographic">
<a href="https://funs.day/images/evergreen-labor/annual-leave-days-calculation.png"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img src="https://funs.day/images/evergreen-labor/annual-leave-days-calculation.webp" alt="特休天數怎麼算：年資對照長條圖，滿半年3天、1年7天、2年10天、3年14天、5年15天、10年16天，之後每年加1天至24年30天；曆年制示意7月1日到職，到職當年0天、第2個曆年6.5天、第3個曆年8.5天、第4個曆年12天；三條底線為勞工排定日期、急迫需求才協商、離職依到職日核對" width="1320" height="1800" loading="lazy" decoding="async" /></a>
<figcaption>點圖可放大。曆年制數字為按比例換算示意，個案請以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核對。</figcaption>
</figure>

---

## 📊 年資對照表：滿幾年、一年拿幾天

勞基法第38條第1項把特休分成六個級距。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從受僱當天起算（施行細則第5條），所以換公司就重新累積，不會把前一份工作的年資帶過來。

| 在同一雇主的年資 | 該週年可休特休 | 什麼時候取得 |
|---|---|---|
| 未滿6個月 | 0天（無法定特休） | － |
| 6個月以上未滿1年 | 3天 | 滿6個月當天 |
| 1年以上未滿2年 | 7天 | 滿1年當天 |
| 2年以上未滿3年 | 10天 | 滿2年當天 |
| 3年以上未滿5年 | 每年14天 | 滿3年、滿4年 |
| 5年以上未滿10年 | 每年15天 | 滿5年起每個週年 |
| 10年以上 | 每多1年加1天，最多30天 | 滿10年16天、滿15年21天、滿20年26天、滿24年起30天 |

讀表時有兩個地方最常算錯。第一，**滿半年的3天和滿1年的7天是兩筆**，勞動部明確指出雇主不能從7天中扣掉先前給的3天，所以一位做滿一年的員工，到職至今合計應取得10天。第二，3年到5年之間是「每年14天」，滿3年與滿4年各自拿一次14天，不是只有一次。

部分工時人員同樣適用。勞動部說明，滿6個月未滿1年者，依6個月正常工時占全時同仁的比例計給；滿1年以上，以全年正常工時比例乘上法定日數，不足一天的部分由雙方協商，但不得損害勞工權益。若每週上班天數和全職同事一樣，只是每天時數較短，仍應給完整日數。

---

## 🗓️ 週年制、曆年制、會計年度：同一份年資，三種發法

施行細則第24條第2項列出三種可協商的行使期間：以受僱日起算的每一週年（週年制）、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曆年制），以及學年度、會計年度或雙方約定的年度。勞動部表示，公司為配合出勤管理改採曆年制，在法定日數不減損的前提下按比例分段計給，並無不可。

| 制度 | 怎麼切年度 | 對員工的感受 |
|---|---|---|
| 週年制 | 以到職日為切點，滿週年整筆入帳 | 天數好懂，但每個人的結算日都不同 |
| 曆年制 | 以1/1–12/31為一年，按比例拆分 | 同事結算日一致，但常出現0.5天 |
| 會計年度或約定年度 | 依公司會計年度等期間 | 換算方法與曆年制相近，要看約定起始日 |

比例分段的思路是：把「某個週年應有的天數」依該週年落在這個曆年的月數攤進去，再把兩段加總。以7月1日到職為例：

| 曆年 | 落在這一年的年資區段 | 換算 | 該曆年天數 |
|---|---|---|---|
| 到職當年 | 0至6個月 | 尚未滿半年 | 0天 |
| 第2個曆年 | 1–6月屬半年級距；7–12月屬滿1年級距 | 3＋7×6/12 | 6.5天 |
| 第3個曆年 | 滿1年級距後半＋滿2年級距前半 | 7×6/12＋10×6/12 | 8.5天 |
| 第4個曆年 | 滿2年級距後半＋滿3年級距前半 | 10×6/12＋14×6/12 | 12天 |
| 第5個曆年 | 滿3年級距後半＋滿4年級距前半 | 14×6/12＋14×6/12 | 14天 |
| 第6個曆年 | 滿4年級距後半＋滿5年級距前半 | 14×6/12＋15×6/12 | 14.5天 |
| 第7個曆年 | 滿5年與滿6年級距各半 | 15×6/12＋15×6/12 | 15天 |

半年級距的3天只對應1到6月這段期間，所以第2個曆年直接整筆計入。若到職日不是7月1日，月份比例就會改變，例如3月1日到職的人，滿1年級距落在第2個曆年的月數是10個月。到職日不在月初時，日數攤法更細，與其自己推算，不如用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輸入受僱日期、選擇給假方式，直接看該年度的建議結果。

出現0.5天時，能否以半天或小時請休，要看工作規則或公司請假單位，可以先向人資確認。

---

## 🙋 特休誰排？可以臨時請嗎

勞基法第38條第2項寫得很直接：特休期日由勞工排定。只有在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的急迫需求，或勞工自己有個人因素時，才由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協商調整。雇主另有告知義務，施行細則第24條第3項要求在員工符合特休條件之日起30日內，通知員工排定特休。

至於「臨時請」：法律沒有規定特休要提前幾天申請，但勞動部說明，請假仍須依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辦理手續。實務上比較穩妥的做法是照公司請假流程送出，並把交接寫清楚；若主管以人力吃緊為由要求改期，屬於協商，應提出替代日期，而不是單方面讓這天消失。

勞動部也列出幾種不被允許的安排：限定特休只能在特定日期休、要求一次排完全年、規定某日之前必須休完，或未經同意把已請的事假、病假改成特休。補班日或減班時，雇主同樣不能逕自替員工排特休。

### 🧨 常見誤區

**誤區一：滿一年只有7天**
- 問題：公司說滿半年給的3天已包含在7天裡。
- 真相：3天與7天分屬不同級距，應分別給予。
- 建議：把到職日、滿半年日、滿一年日列出，逐筆對照系統入帳紀錄。

**誤區二：曆年制第一年只有6.5天，一定是少給**
- 問題：看到半天的數字就以為被扣。
- 真相：曆年制按比例分段計給是勞動部認可的做法，數字會比週年制分散。
- 建議：拉長幾年比較累計天數，或用勞動部試算系統核對。

**誤區三：主管不准就不能休**
- 問題：口頭一句「最近很忙」就把假單退回。
- 真相：排定權在勞工，只有急迫需求才能協商調整。
- 建議：保留假單與回覆紀錄，請主管提出可行的替代日期。

---

## 🚪 離職與年底：回到到職日核對總量

不論公司平常用哪種年度，**勞動契約終止時，雇主應依勞工到職日（週年制）計算實際年資應有的特休**，這是勞動部在離職結算說明中的立場。延續前言的例子：小芸7月1日到職，第2個曆年的9月30日離職，年資1年3個月。依到職日核對，她應有滿半年3天加滿1年7天，共10天；勞動部也說明，滿1年的7天不因年度中離職而改成比例計給。即使曆年制在第2個曆年只入帳6.5天，結算時也要以10天為總量，扣掉已休日數後，剩下的折發工資。多出的3個月屬畸零年資，未再滿下一個級距，不另給假不違法。

年度終結或離職時未休的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雙方協商遞延到次一年度的，次一年度終結或離職仍未休也要給錢。一日工資怎麼算、遞延要留什麼紀錄、年終獎金能不能抵，已整理在[特休沒休完怎麼辦](https://funs.day/posts/unused-annual-leave-pay/)，這裡不重複。準備提離職的人，可同時對照[離職預告期幾天、含不含假日](https://funs.day/posts/resignation-notice-period/)，把預告期間的排休一起規劃；想用特休串長假，可參考[請假規劃與開口話術](https://funs.day/posts/leave-planning-4-for-10/)。

**特休核對清單**
- [ ] 確認到職日，以及年資是否中斷（同一事業單位才併計）
- [ ] 問清楚公司採週年制、曆年制或其他約定年度，起訖日是哪天
- [ ] 對照年資表，確認滿半年3天與滿1年7天都有入帳
- [ ] 曆年制者，用勞動部試算系統核對各年度天數與0.5天的請休方式
- [ ] 保留系統截圖、假單紀錄，以及雇主書面通知的特休日數
- [ ] 離職時請公司以到職日核對總量，並分列未休日數與折發金額

---

## 🔗 延伸閱讀與工具

特休天數確定後，沒休完的怎麼折現、國定假日能不能拿來抵，以及離職時怎麼結算，可以接著看：

- [加班費怎麼算？平日、休息日倍率與月薪時薪試算](https://funs.day/posts/overtime-pay-calculation/)
- [國定假日加班費總覽：2026–2027全年假日與補假](https://funs.day/posts/national-holidays-overtime-pay-annual/)
- [特休沒休完怎麼辦？折薪與遞延](https://funs.day/posts/unused-annual-leave-pay/)
- [資遣費怎麼算？新制舊制公式](https://funs.day/posts/severance-pay-calculation/)
- [離職預告期幾天？最後一天怎麼算](https://funs.day/posts/resignation-notice-period/)
- [租屋押金退還：何時退、哪些可以扣](https://funs.day/posts/rental-deposit-refund/)
- 🧮 用[薪資計算器 SalaryKit](https://salarykit.app/)算算你的實領薪水
- 💼 到 [GetCareers](https://getcareers.app/) 查查你的公司薪資行情

## ❓ 常見問題

### 到職未滿半年有特休嗎？

依勞基法第38條，同一雇主繼續工作滿6個月才取得3天特休，未滿半年沒有法定特休。公司若提前給假，屬於優於法令的福利，使用規則看工作規則或契約約定。

### 特休可以臨時請嗎？

法律沒有規定特休要提前幾天申請，日期原則上由勞工排定，但仍要依工作規則或契約完成請假手續。雇主可以提醒排休，不能限定只能在某些日子休；遇到企業經營急迫需求，只能和勞工協商調整。

### 公司用曆年制，第一年只給幾天合法嗎？

勞雇雙方可協商以曆年制行使特休，按比例分段給假，但法定日數不得減損。例如7月1日到職，第二個曆年常見為6.5天；離職時要回到到職日核對總量，少給的部分仍要補算。

### 特休沒休完會怎樣？

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的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除非雙方協商遞延到次一年度。計算方式與遞延細節可看[特休沒休完怎麼辦](https://funs.day/posts/unused-annual-leave-pay/)。

## 💡 結論懶人包

特休天數看年資：滿半年3天、滿1年7天、滿2年10天、滿3年與4年各14天、滿5年起15天，滿10年起每年加1天，最多30天。公司採曆年制會把天數按比例拆進各曆年，出現6.5、8.5天很正常，但總量不能少於法定日數。日期原則上由勞工排定，臨時請要照公司請假流程，遇急迫需求只能協商；離職時一律回到到職日核對，未休的要折成工資。

## 📚 參考資料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38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38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2&flno=24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2&flno=5
- 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排定原則及遞延〉：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18/28226/81492/post
- 勞動部〈公司特別休假採曆年制，該如何計算給假的天數？〉：https://www.mol.gov.tw/1607/28690/2282/2284/2292/81173/post
- 勞動部〈雇主是否可以規定特別休假要事先提出不能臨時請、要求預排全年特休？〉：https://www.mol.gov.tw/1607/28690/2282/2284/2292/81186/post
- 勞動部〈勞工離職，特別休假結算要特別注意！〉：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49539/post
- 勞動部〈常見特別休假NG態樣！雇主勿踩雷！〉：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40/64844/post
- 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https://calcr2.mol.gov.tw/RestDays

> ⚠️ **免責聲明**：本文僅為資訊整理與觀念分享，不構成法律建議。個案請以勞動部、地方勞工局或專業人士意見為準，完整說明請見[免責聲明](https://funs.day/disclaim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