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日一詞｜預告期間是什麼？離職要提前幾天說

預告期間是什麼？依勞基法第 16 條整理年資 3 個月、1 年、3 年各要提前幾天通知，說明公司資遣沒預告要付預告工資、謀職假怎麼請，以及自己辭職時該怎麼抓時間。

來源：[好日子指南｜funs.day：每日一詞｜預告期間是什麼？離職要提前幾天說](https://funs.day/daily/word/notice-period/)

發布日期：2026-10-14T00:00:00.000Z
更新日期：2026-10-14T00:00:00.000Z（pubDate）
語言：zh-Han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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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公司要資遣你，還是你想換工作，勞動契約都不是說斷就斷。法律要求終止不定期契約時，要先給對方一段緩衝時間，這段時間就叫預告期間。

## 💡 一句話解釋

**預告期間是終止勞動契約前，依年資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的天數。** 依《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

| 繼續工作年資 | 應於幾日前預告 |
|---|---|
|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 | 10 日 |
| 1 年以上、未滿 3 年 | 20 日 |
| 3 年以上 | 30 日 |

勞工主動辭職（不定期契約）時，依第 15 條也準用同樣的天數。

## 🧮 用情境看懂

**情境一：公司資遣**
阿翔年資 2 年，公司因業務緊縮在 10 月 1 日通知資遣。依規定應提前 20 天預告，最後工作日最早是 10 月 21 日。若公司要他隔天就走，就要另外付 20 天的「預告期間工資」。預告期間內，他每週可以請最多 2 天的謀職假，工資照給。

**情境二：自己辭職**
小晴年資 4 年，已經拿到新 offer、11 月 1 日報到，那她最晚 10 月初就要提出辭呈，才能滿足 30 天的預告。若交接量大，提早溝通通常比卡著法定天數更好。

## ⚠️ 常見誤解

- **「預告期間只算上班日」**：勞動部說明，預告期間從通知的隔天起算，依日曆計算到最後工作日，中間的例假日、休息日都算在內。
- **「試用期被辭退就不用預告」**：只要年資滿 3 個月，就適用預告規定。
- **「沒預告就走，公司可以扣薪水」**：勞工未依規定預告，雇主若有實際損失可另外主張，但不能自行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 👥 跟誰有關、什麼時候會用到

準備提離職、遇到公司裁員、或主管要求「明天就不用來了」時最需要。提出辭呈前可以先確認自己的年資、特休剩餘天數與交接清單。完整的離職流程可以照著[離職 SOP](https://funs.day/posts/resignation-sop/) 一步步做。

## 🔗 延伸一句

預告期間不只是法律義務，也是好聚好散的最後一段路，留下好印象比多拿幾天薪水更長遠。

## 📚 參考資料

- 勞動部〈預告期間天數計算〉：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296/81778/81787/81922/post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 第 16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6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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